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创业校友俱乐部。
第二条 发起人:本俱乐部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校友办、徐霞客创新创业学院和各校友联合发起组建的非盈利性公益组织,以创业者校友为主体。
第三条 宗旨:与时俱进,服务旅院创业校友。
第四条 愿景:俱乐部将竭诚为创业校友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汇聚校友及学校资源、架设项目合作桥梁,共赢事业发展空间,俱乐部更是创业校友相互帮扶、相互倾诉的温暖家园。
第五条 核心价值观: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
第六条 俱乐部每年至少举办两次联谊活动,以丰富创业校友的业余生活,加强创业校友会员之间的联系,巩固友谊。
第七条 俱乐部不定期组织创业校友会员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邀请经济、文化、政治、法律、社会、科技或艺术等各个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开展讲座活动。
第八条 俱乐部适时举办创业校友之间交流研讨活动,组织俱乐部会员到优秀企业进行参观、学习。
第九条 俱乐部不定期进行座谈、交流,关注创业校友的心声,及时发现问题、对接资源。
第十条 俱乐部不定期组织创业校友的户外拓展,增强创业校友之间的情感交流,锻炼创业校友意志,拓展创业校友思路。
第十一条 组织创业校友参加省内外及境外各项校友活动,充分发挥校友家庭的作用。
第十二条 随着俱乐部的不断发展,在各创业校友的建议下,俱乐部可为会员单位提供更深层次的个性化服务。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资格
1.毕业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的校友;
2.毕业后已创业或即将创业的校友;
3.认可俱乐部章程;
4.积极响应俱乐部号召,参与俱乐部活动,承担相关义务的(包括按时缴纳会费);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道德、身心健康的校友。
第十四条 会员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大型对外交流,企业实战案例分析,参观会员企业,户外旅游联谊活动,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
3.参与俱乐部组织的项目投资及资本运作活动,具体有新项目投资运作;项目资金对接;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等;
4.有投融资、项目合作的优先权利;
5.有反映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6.符合条件的有增补主席团成员的权利。
第十五条 会员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对项目信息及其他不宜泄漏的事宜具有保密义务;
3.积极参与俱乐部组织的相关活动;
4.按时交纳会费,会费每人为 500 元/年。
会费用于俱乐部每年年会组织、活动场地租金、日常活动开支、外聘讲师费用、项目考察费用等,每年年费使用情况会在年底年会进行通报。
第十六条 会员退出机制:
1.会员自动申请退出,经俱乐部主席团同意允许退出;
2.不能按期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3.连续半年无故不参加俱乐部活动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4.泄露俱乐部会员商业机密,并造成对方重大损失,一经查处,立即退出;
5.因道德、法律等原因,俱乐部内有三名以上成员提出取消某会员资格的,经主席团审议同意后,取消该会员资格;
6.严重违反俱乐部章程的,经过俱乐部主席团审议通过,有权要求该会员退出。退出的会员不退回已缴的会费。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 主席团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俱乐部重大事项决策,确定年度工作和活动方向,审议俱乐部秘书处主要成员变更情况等。(备注:俱乐部设置名誉主席及顾问,由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专家、教授以及资深优秀校友担任,名誉主席、顾问统一由俱乐部主席团统一邀请,由学校颁发聘书。)
俱乐部主席团构成情况: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任期为两年;负责俱乐部战略发展以及协调组织各方资源完成发展目标,每年俱乐部年会允许推荐新的主席团成员加入,进入主席团成员一般不设置退出机制。
第十八条 俱乐部主席团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为俱乐部执行与管理机构,负责落实主席团决定,组织实施全年活动。秘书处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下设若干执行部门,部门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主席团批准,协助主席团及秘书处做好俱乐部工作。
第五章俱乐部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法律责任
(1) 俱乐部所有成员使用有关标识都必须严格遵守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名称和标识的规定;
(2) 俱乐部所有活动召集为会员自愿组织活动,会员要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危险和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在活动中如发生事前难以预料的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交通安全或人身伤亡事故,参与者需要自行承担。俱乐部及活动召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3) 本条款经公示后,如参加活动,即表示对以上免责声明的认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俱乐部主席团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俱乐部主席团。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