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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第一批专创融合工作室验收 暨第二批专创融合工作室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04-07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各专业专创融合教学改革工作,学校拟组织第一批专创融合工作室(附件一)验收考核相关工作,同时启动第二批专创融合工作室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专创融合工作室验收工作

1. 第一批专创融合工作室请于4月15日16:00之前将验收相关资料、成果和工作室展示PPT汇总后备注工作室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2. 验收考核要求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专创融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附件二)。

二、第二批专创融合工作室申报工作

1. 申报条件

1)工作室原则上应具备可以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学术研讨以及作品展示的空间条件(含开放共享空间),各专业也可以通过校企、校地合作方式在校外设立合作空间,鼓励面向山区26县共建乡创空间。

2)工作室应拥有稳定的导师队,导师团队具有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与热情,有参加创新创业相关培训或者竞赛指导经历。

3)工作室要建立规范可行的管理制度,面向全体学生共享开放。

4)工作室有稳定教师团队和创新创业学生组织,教师团队主要负责双创项目挖掘、指导、遴选、推荐和指导等工作,学生团队主要负责工作室日常运营以及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日常工作对接落实。

5)工作室由所在学院负责日常管理。

2. 申报流程

1)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专创融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三)。

2)通过学院论证后上报学校,学校将根据申报工作室研究方向及申报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召开评审会,择优、分批授予创建资格,并将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3. 申报截止时间

请所有有意向申报第二批专创融合工作室将申报材料于4月17日16:00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

1. 指定邮箱:tczjxxk163.com

2. 联系人:李晓聪 0571-83686186 成青0571- 83518103

附件1 附件2 附件3